195 继承金条也要继承尸体-《疑影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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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昂,要不然还能有谁。”
    三叔回答我,这倒也不是什么值得隐瞒的事情,他也知道我今天上楼去转过了。
    “为什么,防着二婶?”
    “算是吧,”
    三叔无奈的一摊手,
    “毕竟她以后要生活在这里,谁知道她会不会乱转,里面有什么东西,你可是清楚得很。”
    “不是已经给您又锁回去了嘛,二婶又没有钥匙打开,怕什么。”
    我对此很无所谓,三叔一直不理解我这样的态度。
    关于三楼爷爷房间的秘密,还是得说回十年前。
    爷爷过世,除了要准备葬礼之外,另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后代的遗产继承问题。
    三叔挺了这么多年,终于成为了最后的赢家,如果没有我的话。
    已经被判刑的二叔被自然而然的移出了继承者的行列,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现在名义上爷爷的直系后代亲属只有三叔一个人。
    还是那句话,因为我姓展,到底跟他们庞家的关系还有些拐弯。
    因为我出生的时候,我爸已经过世,所以我的出生证明上没有父亲登记,在法律上要首先证明我妈是我妈,然后再证明我妈在我爸生前跟他是夫妻,才能证明我爸是我爸。
    哦对了,这样还只能证明关系存在,不能证明亲缘。
    真是离谱扯淡却依旧真实发生的事实。
    不过没有继承权的我却被爷爷用另一种方式给提了出来,他老人家在三叔不知道的时候,立下了一份遗嘱,指明我是第一继承人。
    这份遗嘱中间还曾修改过,在公证机构都有明确的日期,能证明有效。
    遗嘱的第一版内容是把爷爷名下的全部不动产即私人物品交由我继承,他名下最大的不动产也就是这栋小楼。
    至于爷爷在过世时仍旧存在的全部存款,由我跟两位叔叔平分。
    顺便一提,因为定义的特殊性,爷爷手里的那一批金条不能算作存款,被打上了“物品”的定义,全部跟小楼一起算给了我。
    这个版本的遗嘱立下的时间仔细一想还是在我读小学的时候,看来很早之前,在爷爷还没见过我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以后把一切交给我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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