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一场饭局下来,几个未来大律师给张靓影想了三种策略。 上策为“将计就计”。 天娱给的合同,没有约定张靓影的底薪、工作时间和五险一金,违反了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所以。 就算张靓影签了,她也不是天娱的正式员工。 这份合同,充其量就是一份劳务合约。 想要解约是有办法的~ 如果想不费吹灰之力的解约,也有一个好办法,就是拿到天娱威胁、施压、逼迫张靓影的证据。 比如:【你不签约就无法晋级】这种威胁话语,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合同。 中策为‘拖字诀’。 就是暂时不给天娱回复,如果天娱催得紧,就用沈青和张靓影意见不合为由——两人正在谈判(吵架)。 把杭城唱区的决赛拖过去。 下策为“掀桌子”。 直接回绝天娱:你特么有本事就淘汰我! 最后。 沈青和张靓影商量了一会,决定两策联用,先托住他们,然后找机会拿到被威胁的证据。 为此,沈青专门买了录音笔。 …… 与此同时。 在沈青不知道的地方,也发生着同样的事。 汪晗和于总,约了09号选手何琢言在咖啡店见面。 何琢言虽然唱歌不咋样,但人长得还行,至少比其他几个假小子强,而且是在读大学生。 天娱挺看好她,想保她进入杭州三强。 但何琢言一看合同,也很懵逼。 十年!? 这不卖身契吗? 何琢言也不傻,她回道:“于总,我爸爸妈妈今天不在家,我等他们回来问问他们的意见,行吗?” 于总:“其实现在签了对你没坏处,我可以保你进杭州前三,你也知道,你的水平不如纪敏佳和林塽,但你长得比她们好看,要学会利用优势……” 不管于总怎么说,何琢言都坚持等父母回来再决定。 姓于的气死了,但只能作罢。 送走了不肯签的何琢言,姓于的又见了林塽、郑静文……这两人倒是爽快的签了合同。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