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永昼,永夜-《我在漫威抡魔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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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发现了另一件事情。
    似乎作为约翰,都挺喜欢吃东西的。
    比如现在。
    约翰娜左手拿着哈密瓜味冰淇淋,正在像是小猫那样舔着。
    要是约翰没有记错的话,她刚吃掉了一个鱼生拼盘。
    自己有这么贪吃?
    一直没有味觉,让约翰都快忘记自己品尝到其他味道的时候了。
    等等!
    难道这就是自己失去的最爱?
    约翰面色一僵。
    每一个约翰都会失去最重要的存在。
    要是让人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吃东西,恐怕这会让人有些难为情。
    约翰将这个事情埋进心底。
    “永夜城。”约翰望了眼头顶的永昼,“为什么要这样做?”
    “啊?”约翰娜大脑有那么几秒钟宕机。
    约翰使用摄神取念,来分辨约翰娜话语的真假。
    约翰娜小嘴微张,对啊,为什么要这样做?
    生活在这里的人,似乎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足够大的土地让人不会去思考前往另一座城市的事情。
    永昼和永夜两座城市,像是一面镜子那样映照着彼此。
    约翰本来也不在意的,但炼金部和魔药部被分开,让约翰开始起了疑心。
    还是说,因为统治者的不合?
    约翰议会里,也有分歧?
    约翰暂时按下这个问题。
    和永昼一样,这里也有一座魔法塔。
    而从远处望去,关于魔药部的方形建筑却没有丝毫踪迹。
    这是被隐藏了。
    永夜城的人已经习惯黑暗。
    他们在黑夜出行,路灯下共饮。
    有着义肢的人在那里炫耀着自己新的手臂。
    比起永昼,这里的人更偏向于未来。
    “永昼是过去,永夜是未来。”
    约翰大开眼界。
    关于人体义肢的安装,还有专门的义体医生。
    约翰娜解释道:“似乎这里的约翰都带有一些方面的不同。”
    具体的方面,可能是身体上的缺陷。
    约翰点点头。
    永夜城里的人有一种赛博朋克的风格。
    他们的发型就很有那种感觉。
    五颜六色的头发,让约翰一度怀疑自己是否会染这些头发。
    不过连身体都可以更换的地方,换发色似乎就很平常。
    约翰表示都理解。
    然后,他就遇到一个沧桑的人。
    带着唏嘘的胡茬和那副墨镜。
    约翰沉默一会儿,“你说你叫什么?”
    “强尼,强尼银手。”银色的左臂,男人戴着墨镜说。
    约翰消化了一会儿,终于是接受了还有一个叫做强尼银手的人。
    很不巧,在他上学时期,他就取过一个强尼银手的名字。
    “欢迎来到了永夜城,我更愿意叫它夜之城。”
    强尼银手走在前面,“你该小心一个叫做约翰·康斯坦丁的家伙,连议会也被他坑了。”
    “强尼,我们需要你帮个忙。”
    强尼银手是约翰娜引荐的。
    具体是怎么认识的,大概是网上交友的那些事。
    大家都是约翰,基本上也是知根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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